关于催请徐荷珍继承人办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的公告汤山颐尚温泉官网

暂无作者 20 2025-06-10

  因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改建需要,江宁区政府于2024年11月11日下达了房屋征收决定(江宁府征字〔2024〕第3号),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实施单位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截止日为2025年3月10日。房屋坐落于汤山镇汤泉东路146号11-409,产权证号为江宁房权证东山字第01012220号房屋属于被征收范围,产权登记人为徐荷珍。产权人徐荷珍于2020年去世,截止房屋征收签约期满至今,无法确认徐荷珍的全部继承人。故请徐荷珍的继承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户口登记簿、身份证及继承相关资料,至汤山街道办事处汤山疗养院征收指挥部办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期满,我街道办事处将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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